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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条款
本着作(定义如下)係依据本「创用CC公众授权条款」(Creative Commons Public License, 简称 CCPL 或「授权条款」)提供。本着作受到着作权法以及(或)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禁止任何未经本条款授权或着作权法许可对本着作的使用。
当行使本授权条款就本着作所提供之任何权利时,您承诺并同意受本授权条款之拘束。如本授权条款被认为是契约时,您对这些条款及条件的承诺,是授权人授与您此处所定权利的前提。
1. 定义
「改用作品」指基于本着作,或基于本着作与其他先前存在之创作而来的着作,例如翻译、修改、衍生着作、编曲或其他文学或艺术创作的变更、或录音物或表演及视听的修改,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对本着作的角色变更、变形、修改,包含任何可辨认为源自原件的修改形式;但该着作如构成彙编时,则不属于本授权条款目的下之改用作品。为避免疑义,为本授权条款之目的,当本着作是音乐着作、表演或录音物时,将本着作依时间序列关係附着于动态影像之创作,视为改用作品。
「彙编」指文学或艺术创作的合集,例如百科全书及诗文选集,表演、录音物或广播,或除列举于后述第1条第(g)项所列之着作以外的其他着作或保护标的。由于其内容之选择与编排具有智慧创作性,且本着作于其中是以未经修改的完整形式,与一个或更多的作品,彼此间成为分离且独立之着作,而共同彙集成的完整合集。为本授权条款之目的,构成彙编的着作,不会被视为改用作品(定义如上)。
「散布」指在适当情况下,藉销售或其他移转所有权的方法,向公众提供本着作或改用作品之原件及重製物。
「授权要素」指下列由授权人所选择并标示在本授权条款标题的高层次授权属性: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相同方式分享。
「授权人」指依据本授权条款提供本着作之个人或单位。
「原始着作人」指就文学或艺术创作而言,创作本着作之个人或单位;若无法辨识创作本着作之个人或单位,则指发行人;此外,(i)就表演而言,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表演、唱歌、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创作或民俗创作作品的其他人员;(ii)就录音物而言,指製作人,即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固着于录音物之自然人或法人。
「本着作」指依据本授权条款提供的文学及(或)艺术创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包含以数位形式)表达之文学、科学及艺术范围之製作物,例如:书籍、小手册及其他撰着;演讲、演说、佈道及其他类似同性质之着作;戏剧着作或歌剧着作;舞蹈着作或默剧;含歌词或不含歌词之音乐作曲;电影着作及其他藉由与电影摄影技术类似之程序表达之同类着作;素描、绘画、建筑、凋塑、凋刻或版画之着作;摄影着作及其他藉由与摄影技术类似之程序表达之同类着作;应用艺术着作;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及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相关立体着作;表演;广播;录音物;和可受着作权保护的资料编辑;或不属于文学或艺术创作的各式表演人或马戏团表演人所表演的创作。
「您」指先前并未就本着作违反本授权条款,或曾违反本授权条款但已获得授权人明示之许可得依据本授权条款行使权利,而依据本授权条款行使权利之个人或单位。
「公开演播」指公开口述本着作,及以任何方法或程序,包含以有线电、无线电或公开数位演播之方式,向公众传达上述公开口述内容;或以使公众得从其各自选定之地点接收本着作之方式,向公众提供本着作;或以任何方法或程序,包含公开数位演播之方式,对公众演播本着作,及向公众传达上述演播内;或藉任何包含符号、声音或影像之方式公开播送及再公开播送本着作。上述定义,包含但不限于我国着作权法所定义之「公开展示」、「公开演出」、「公开上映」、「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及「公开口述」等。
「重製」指以印刷、複印、录音、录影、摄影、笔录或其他方法直接、间接、永久或暂时之重複製作。于剧本、音乐着作或其他类似着作演出或播送时予以录音或录影﹔或依建筑设计或建筑模型建造建筑物者,亦属之。
2. 合理使用权。本授权条款无意减少、限制或约束任何和着作权无关的使用或依据着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得主张着作权保护限制或例外之权利。
3. 授权。根据本授权条款之条款及条件,授权人授与您全球、免权利金、非专属、永久的(在着作权存续期间内)许可,就本着作行使如下述之权利:
重製本着作、将本着作收录于一个或多个彙编之中、以及当收录于彙编时重製本着作;
创作及重製改用作品,惟任何这类改用作品,包含任何媒介中的译本,需採取合理方式清楚标示、区分或以其他方法指明本着作之原始版本已被变更。例如,翻译时可标记「原着作已由英文翻译成西班牙文」,或修改的地方可以标示「原着作已被修改」;
散布及公开演播本着作(包含收录于彙编中之本着作);及散布及公开演播改用作品。
上述权利可以在所有不论已知或将来被发明出来之媒体以及格式上行使。上述权利包含为了在其他媒体以及格式上行使权利而作技术上必要修改的权利。所有未经授权人明示授与的权利,于此加以保留,包含但不限于第4条第(e)项中提到的权利。
4. 限制。第3条所授与之权利,需受到下述条款明确的限制及拘束:
唯有在遵守本授权条款的情况下,您方得散布或公开演播本着作。您必须在您散布或公开演播的每份重製物上,附上本授权条款複本或「统一资源识别符」(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您不得就本着作提出或加入任何条款,而限制本授权条款、或限制本着作的接受者行使依本授权条款所授与他的权利。您不得对本着作再授权。您必须在您散布或公开演播的每份本着作的重製物上,保留所有与本授权条款有关的注意事项以及免除保证责任声明。当您散布或公开演播本着作,您不得使用任何有效的科技措施于本着作,而限制从您取得本着作的接受者,行使依本授权条款所授与他的权利。本项(第4条第(a)项)适用于被收录在彙编的本着作,但并不要求彙编在本着作以外的部分也适用本授权条款。若您创作彙编,则应在收到任一授权人通知时,于实际可行的范围内,依其要求移除彙编中,如第4条第(d)项所定对于原始着作人及/或其指定第三人的表彰。若您创作改用作品,则应在收到任一授权人通知时,于实际可行的范围内,依其要求移除改用作品中,如第4条第(d)项所定对于原始着作人及/或其指定第三人的表彰。
您唯有遵守以下各款,方得散布或公开演播改用作品:(i) 本授权条款;(ii) 与本授权条款具有相同授权要素的后续版本;(iii) 与本授权条款具有相同授权要素(的此版本或后续版本)之尚未本地化(unported)或任一司法管辖领域之创用CC公众授权条款(例如「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美国」版)(以上各款简称为「可适用的授权条款」)。您必须在您散布或公开演播的每份改用作品的重製物上,附上「可适用的授权条款」複本或统一资源识别符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您不得就改用作品提出或加入任何条款,而限制「可适用的授权条款」、或限制改用作品的接受者行使依「可适用的授权条款」所授与他的权利。您必须在您散布或公开演播的包含于改用作品中的每份本着作的重製物上,保留所有与「可适用的授权条款」有关的注意事项以及免除保证责任声明。当您散布或公开演播改用作品,您不得使用任何有效的科技措施于改用作品,而限制从您取得改用作品的接受者,行使依「可适用的授权条款」所授与他的权利。本项(第4条第(b)项)适用于被收录在彙编的改用作品,但并不要求彙编在改用作品以外的部分也适用「可适用的授权条款」。
您不得以主要为获取商业利益或私人金钱报酬的方式,行使依本授权条款第3条所授与之权利。以数位档桉分享或其他方式而以本着作交换其他受着作权保护之着作,若该着作物的交换并无涉及任何金钱报酬之给付,则不应被认为是为意图获取商业利益或私人金钱报酬。
若您散布或公开演播本着作、改用作品或彙编,除非有依据第4条第(a)项之要求,否则您必须保留本着作所有的着作权声明,且依您所使用的媒介或工具适当地提供下列资讯:(i) 若有提供原始着作人姓名(或笔名),则您应提供之,且(或)若原始着作人及(或)授权人,在授权人的着作权声明、使用条款或藉由其他合理方式指定第三人(例如,赞助机构、出版者、期刊)为姓名标示的对象(「姓名标示对象」),则您应提供该第三人的姓名;(ii) 本着作名称;(iii) 在合理实际可行的范围内,授权人所指定与本着作相关之统一资源识别符,除非该统一资源识别符并非连结至本着作的着作权声明或与关于本着作之授权资讯;及(iv) 若为改用作品,则比照第3条第(b)项,必须注明在改用作品中使用了本着作(例如「原始着作人之本着作的法文译本」、「依据原始着作人之原着作而改编的电影剧本」等)。本项(第4条第(d)项)所要求的表彰方式,可以任何合理的方法为之;但是在改用作品或彙编之情况,对改用作品或彙编全部有贡献之作者若使用单一的表彰时,则本项所要求的表彰,最低程度应作为前述表彰之一部分,并至少与其他具有贡献之作者的表彰方式同等明显。当您依据本授权条款行使权利时,为避免疑义,除非另取得原始着作人、授权人及(或)姓名标示对象事前的书面同意,不然您仅得依本条上述所定之散布的目的来使用表彰,您不得默示或明示地主张或暗示,您本人或您对本着作之使用,与原始着作人、授权人及(或)姓名标示对象间有任何关联、赞助或背书关係。
为避免疑义:
您行使本授权条款所授与之权利,并非第4条第(c)项所允许之非商业使用或目的时,授权人保留由个人,或当授权人是着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或称为「着作权仲介团体」)的会员的情况下,透过该集体管理团体,向您收取权利金之权利。
「着作人格权」在相关法律认可的范围内不受影响且係不可抛弃的。
5. 保证条款与免除责任声明
除非由本授权条款之当事人相互以书面表示同意,且在准据法所允许之最大范围内,否则授权人是以现状之基础提供本着作,授权人未声明或提供关于本着作之任何保证,无论明示或默示,无论是否为法律所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有关本着作权利之担保、可商业性、是否符合某特定之目的、未侵害他人权利、不具有潜在或其他之缺陷、正确性、或不论能否被发现之错误。有些司法管辖领域并不允许排除前述隐含保证,在此情况之下,前述之排除可能不适用于您。
6. 责任限制条款
除在相关法律所要求的范围内,任何因本授权条款或本着作之使用所生之特殊的、附随的、连带的、惩罚性的、警告性的损害,授权人在法理上对您不负任何责任。纵授权人已经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时,亦同。
7. 终止条款
若您违反本授权条款,本授权条款及其所授与之权利将自动终止。但依据本授权条款,而向您取得改用作品或彙编之个人或单位,若仍完全遵守该授权条款,则其取得之授权不会随之终止。本授权条款第1、2、5、6、7及8条,不因本授权条款之终止而失效。
除前述条款及条件另有规定外,在本着作着作权存续期间内,此处之授权係属永久。但授权人保留依不同授权条款释出本着作或随时停止散布本着作之权利,惟授权人的这类选择,不得撤销本授权条款(或任何其他依据本授权条款已授与或必须授与之授权),且本授权条款将会全部继续有效,除非本授权条款依据上述规定而终止。
8. 其他事项
当您散布或公开演播本着作或彙编时,授权人以相同于本授权条款所授与您的条款及条件,授权予接受者对本着作的权利。
当您散布或公开演播本着作之改用作品时,授权人以相同于本授权条款所授与您的条款及条件,授权予接受者对本着作的权利。
若本授权条款之任何条文依相关法律係属无效或无法执行,其馀条款之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影响,此类条文应在使其有效及可执行最小必要范围内自动修改,不需当事人採取其他作为。
除非系争当事人书面同意并签名,本授权条款之任何条款或条文,皆不得被视为抛弃,及被视为是不违反的协议。
本授权条款构成当事人关于授权本着作之全部协议。除此之外,并不存在任何有关本着作之认知、协议或表示。授权人不受任何出现在与您通讯间的附加条文所拘束。。本授权条款未经授权人及您相互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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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哥的网站这么高流量,怎么没有做谷歌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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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太阳能 弄广告,不知道能挣几个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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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太阳能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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